在全球加密資產監管上逐漸收緊的當下,一場橫跨全戰和美人的視線和美人的視線“流行”。 2025 年 10 月,美國財政部與司法部聯手出擊,對柬埔寨太子集團(Prince Group)發動史上最大規模的加密金融執法行動,凍結高達十二萬枚比特幣。

(上圖摘自美國 CNBC頻道)
這一案件震動的不僅是區塊鏈產業,也衝擊著我們對「金融主權」的傳統認知:當數位資產跨越國界、匿名流動時,主權國家如何在技術上追蹤、在法律上製裁、在執行上奪回主動權?當美國能夠以金融網絡為執法延伸觸角時,我們又該如何建立屬於自己的數位資產追贓物與司法處置體系?
本文將從案件複盤、司法依據、技術漏洞與監管啟示四個層面,深入剖析「太子集團」案背後的法律邏輯與國際監管困境,並嘗試回答一個愈發緊迫的問題——在數位金融時代,誰真正掌握了執法的主權?
首先,讓我們盡可能還原太子集團案件的具體案情,從而分析它的意義所在。
2025 年 10 月,美國財政部(OFAC)對「Prince Group 跨國犯罪組織」啟動了史上最大的單一司法打擊之一,制裁了 146 名成員。此後,美國司法部(DOJ)公佈起訴:指控陳志組織、經營以強迫勞動園區為基礎的「殺豬盤」(pig butchering)類加密投資詐騙,同時涉嫌電信詐騙與洗錢共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司法部宣稱扣押逾 12.7 萬枚比特幣。

(上圖摘自美國司法部網站)
這些比特幣具體是怎麼被騙來的呢?其實很簡單,根據起訴書指出,陳志領導太子集團開展大規模的網路投資詐騙,誘騙受害者投資美元或加密貨幣,在表面的平台上顯示帳戶餘額或顯示收益增長,但實際早已被轉走,並被集中匯入陳志控制的錢包。同時,太子集團在例如 LuBian Mining 的礦業公司投資或租用真實的狂唱,並且從公開市場購買算力,讓外界以為他們透過挖礦來獲取比特幣,使其擁有「合法生成」的外觀。
針對如此巨大規模的加密貨幣詐騙案,有消息稱,中國早在五年前就在北京成立了專案組調查此案,但可能因為時間較為久遠,我們沒有找到相關的官方信息或新聞,只能找到各家媒體的轉述,因此無法輕言真假。但是,美、英兩國是如何一下子控制了這麼大規模的比特幣,又是如何將自己的執法抓手延伸到了位於遙遠東方的柬埔寨呢? #p#分页标题#e#
起訴書中明確指出,太子集團的詐騙網絡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受害者,其中一個地方性網絡就在紐約的布魯克林區運作。受害者被誘騙將資金匯入位於布魯克林和皇后區的空殼公司帳戶又透過國際匯款或虛擬貨幣轉移流轉回太子集團及陳誌所控制的帳戶中。也就是說,這部分帳戶在美國金融機構開設,又透過美國金融機構清算。根據美國憲法規定,只要犯罪行為的任何部分在美國發生或產生後果,即確立地域管轄。起訴書中也明確說明,由於涉案行為與後果發生在該地區,因此本案屬美國東紐約區法院管轄。

(上圖摘自起訴書原文)
在刑事層面,美國司法機關依據《刑事資產沒收法》(18 U.S.C. §§ 981、982),對陳志控制的 127,271 枚比特幣等犯罪所得簽發扣押令。在金融制裁層面,美國財政部依據《愛國者法》第 311 條(31 U.S.C. § 5318A)將太子集團及其關聯金融網絡認定為“主要洗錢關注機構(Primary Money Laundering Concern)”,獲得立即凍結其與美國金融體系結合《人權 U.22 U.22 U.22 U. 2656),對於嚴重侵犯人權或重大腐敗的外國個人資產,可以實施